时间:2024-09-16 来源:网络 人气: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一、概述
为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评定条件。
二、评定等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三、评定条件
(一)一级资质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3.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2)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3)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有两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 企业具备以下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
(3)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二)二级资质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3.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2)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 企业具备以下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
(3)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三)三级资质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3.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 企业具备以下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四级资质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2.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近三年累计完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具备以下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
(3)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评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按照评定条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的,颁发相应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五、监督管理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本评定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评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