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8 来源:网络 人气: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运行的重要支撑。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设立,旨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防止国家秘密泄露。
系统集成涉密资质是指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级别为机密、秘密级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申请系统集成涉密资质的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资本:甲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三千万以上,乙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300万
人员要求:甲级资质要求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乙级资质要求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收入要求: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2.5亿元(甲级资质)或不少于五千万元(乙级资质)。
经营状况: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场所要求: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安装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设备。
申请系统集成涉密资质的单位,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书面审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申请材料书面审查。
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补正。
现场审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专家评审: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资质授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授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系统集成涉密资质的设立,对于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确保信息安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具备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能够有效防止国家秘密泄露。
规范市场秩序: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设立,有助于规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提升企业竞争力: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在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时具有优势,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系统集成涉密资质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关键。企事业单位在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确保国家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