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7 来源:网络 人气: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系统集成行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了规范行业秩序,提高系统集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国对系统集成企业实行资质认证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标准和要求。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综合条件:
企业性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规模: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企业业务:企业主业为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企业资质: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企业信誉: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财务状况要求: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项目总值: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
项目数量: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软件费用占比: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项目质量: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项目投诉: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技术和管理能力:
质量管理体系: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客户服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技术团队: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3年的技术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是企业进入系统集成市场的门槛,企业要想获得该资质,必须满足上述各项要求。通过获得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企业将具备更高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拓展业务领域,提高企业知名度。